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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CBA球员合同:仅有2队规范 八一俱乐部是幌子

www.7m.com.cn  2009年02月10日 来源:体育周报 【大 中 小】

  从目前来看,“合同”似乎是CBA球员身份的一个焦点,不少老板投资建立的球队,因为其本身与当地体育局没有什么内在的联系,他们的合同签署以及执行非常规范,比如说广东宏远东莞新世纪以及山西中宇等球队,但是其他俱乐部是不是在严肃地签署以及执行合同,还是一个未知数。金立鹏,这位当年从辽宁退役到上海上学的小伙子,在北方某球队有了一席之地,但是当时俱乐部难以满足金立鹏的薪金等要求,金立鹏于是远走新疆,让人有点啼笑皆非的是,当时俱乐部拿出的不规范的合同被篮协否定,因为金立鹏不属于本土培养的球员,该球队也只能眼睁睁看他走人。

  北方某俱乐部球员表示,“我已经在这球队打了三年,我似乎连合同的样子都没有见过。我现在就是在球队中打球,哪天教练看不中我了,我就可以走人了。”这位球员的说法似乎是一个代表,很多球员与俱乐部没有正式的协议,即便签署了协议的也很难像辽宁盼盼以及广东宏远那样规定那么细,有很多只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协议,只是强调两年的合同期,而没有规定相关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本土”培养的球员想转会,想要“落跑”,除非是你现在的价值已经不大。至于合同,很大程度是一种表面文章,出现球员效力三年没见过合同的事情,不奇怪,因为有俱乐部的人帮他们代签了。至于更特殊的八一男篮,*的特殊体制决定了现在的俱乐部只是一个幌子,八一体工大队决定了一切,想跑,不经允许要走,那问题可真大了。

  2008年4月30日中国篮协颁布的《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运动员、教练员注册与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参加CBA联赛应持有与俱乐部签订的聘用合同(该合同格式由中国篮协统一制作),并在赛前规定的时间履行注册登记手续。第十一条规定凡参加CBA联赛的球员、教练员未经中国篮协批准,在有效注册年度内不得参加CBA联赛以外的其他比赛。

  头一条规定注定只是一个大纲性的协议,第二个规定也就预防了CBA联赛出现像周海滨这样出走境外联赛的“周跑跑”,“在有效注册年度内不得参加CBA联赛意外的其他比赛。”但是在现在的CBA,能有实力到NBA这样的顶级联赛打球的,属于凤毛麟角的人物,最起码就现在来说,CBA盼着自己的球员能出去打球,所以虽然有时候不舍,比如当初的王治郅姚明,但是还会放行,不过之后王治郅跟中国篮协的国家队效力纠纷,则是另一回事了——当时的中国篮球掌门人,可就是信兰成啊。(白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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