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拉简-隆多条款
在2012-13赛季,隆多因伤仅出场38场比赛就报销了剩余比赛,38场比赛得到了420个助攻,当时NBA的规定是,一个球员要参加数据评选必须满足“出场次数不少于70场”或“总得分不低于1400分,总篮板不低于800个,总助攻不低于400个”这两个条件中的任一个,隆多满足条件,因此以场均11.1个助攻力压保罗获得常规赛助攻王,然而那个赛季里保罗出场了70场比赛,场均9.7助攻,助攻总数达到了670个。
隆多当选助攻王让很多球迷感觉不能接受,于是联盟出台了“隆多条款”来限制这一漏洞。
“隆多条款”规定:在场均得分、篮板和助攻等数据统计方面,一个球员必须参加70%以上的场次(82场比赛的一个赛季的70%为58场比赛,缩水赛季的按比例计算),才会被列入统计名单。如果球员出场次数不足70%(58场比赛),那么也必须将整体数据除以70%(58场比赛)再参与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