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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铝*向总局“递诉状” 即使胜诉亦无缘新赛季

www.7m.com.cn  2008年10月07日 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大 中 小】

  昨天,广东凤铝俱乐部官员飞往北京,前往体育总局“擂鼓鸣冤”,并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国家体育总局依法行使监督权力,尽快撤销中国篮协关于2008~2009赛季CBA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决定、确认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具有2008~2009赛季CBA联赛的参赛资格。

  广东凤铝俱乐部之前聘请了两位律师,表示将会以法律途径解决之前落选CBA的问题。他们给体育总局的申请,是依据《体育法》以及《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出的。

  而广东凤铝走上法律维权的第一步,并没有向法院起诉,而是先走行政裁决的路子,向体育总局申诉。广东凤铝俱乐部表示,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均是企业维权的合法正当途径,目前采取行政程序,主要是出于效率等方面的考虑,但这决不意味着风铝就不会考虑司法程序,一旦短期内行政程序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广东凤铝最终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认为,中国篮协是体育法授权并由体育总局管理的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授权组织,企业对该组织的行为不服,向行政机关请求救济,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是可行的。从提高效率、化解争议的角度来讲,申请行政机关解决争议问题,应该是一条积极可行的办法;但是,行政机关能否受理或者处理相关争议,则取决于该机关的职责及认识。

  广东凤铝认为,中国篮协以所谓“民主表决”的方式确定CBA参赛俱乐部,与此前公布的准入办法不符,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据了解,凤铝俱乐部主要提出了5个方面的理由:1.中国篮协公开违反了CBA联赛参赛球队的准入确定规则,其所谓的“民主表决制度”及“地域分布平衡原则”没有任何制度根据或者制度安排。2.所谓的“民主表决”,背离了民主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对现代民主的巨大嘲弄。3.“表决程序”违反了体育总局关于全国性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其表决结果是无效的。4.“表决程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如果照此表决程序执行,则中国篮协确定的所有参赛球队的准入资格都是无效的。5.中国篮协称其“表决程序”所依据的联赛委员会章程,根本不能成为参赛球队的准入规则。

  体育总局如果受理此事,将会对CBA此前的准入程序进行调查。但CBA联赛将于11月8日开赛,现在算起才1个月左右的时间,凤铝或许不管胜诉与否都无法更改无法参加今年联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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