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日,据ESPN报道,经过了多轮谈判之后,NBA的劳资双方终究没能达成新的协议,“停摆”随之而来。对于很多NBA球迷来说,“停摆”可能只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他们并不十分清楚其中的细节以及后果的严重性。为此,ESPN邀请劳资协议专家拉里-库恩通过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解答,让球迷们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停摆”:
1)如果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湖人队与魔术队怎么办?
从之前联盟所实施的“软工资帽”来看,即便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也可以通过一些所谓的“特例”来对付。况且,很少有球队在某一个赛季是低于工资帽的。因此,球队老板们的初衷是彻底杜绝这一现象,并希望能把工资帽硬性规定在4500万美元。
如果2011-12赛季真的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那么很多球队都会遇到麻烦。举个例子:湖人队下赛季的工资总额已经超过了9100万美元,魔术队则是超过了7600万美元。
问题是:为了符合“硬工资帽”的规定,这些球队会削减掉一半的阵容吗?显然不太可能。
当然,4500万美元的工资帽只是一个提议,在谈判过程中,资方随即作出让步,比如说“硬工资帽”的规定不会改变,但球队可以拥有三年的缓冲期来适应。之后又出现了所谓的“灵活工资帽”,它的性质介于“硬工资帽”和“软工资帽”之间。
相信如果双方的谈判继续下去的话,资方对此还可能做出进一步的妥协。至少今后在工资帽这个问题上,球队不会对核心球员“开刀”。
2)如果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联盟是否会给予球队特赦条款?它能否起效?
2005年,劳资协议中出现了一条所谓的“奢侈税特赦条款”,它允许球队可以裁掉一名球员,从而使他的工资被排除在奢侈税条款以外。这个条款之所以出台,是因为奢侈税体系在2005年进行了改革。
然而在今年,联盟希望得到改变的不仅仅是奢侈税体系,而是整个工资帽体系的变化。鉴于谈判的继续,这个变化对球队所带来的冲击不会亚于“硬工资帽”。
如果联盟真的下决心这个做,那么届时可能会出现一个相匹配的特赦条款,比如允许球队裁掉一名球员,他的工资不会被计入工资总额。不过前提是,这名球员仍然能得到全额的工资,举个例子:即使魔术队裁掉了阿里纳斯,他们依然将支付其未来三年价值6230万美元的薪水。
其实在资方提议的4500万工资帽规定中,就已经包含了这个条款。但只要当双方都同意之后,它才能被列入新的劳资协议中。在新的协议中,这个特赦条款能允许球队裁掉不止一名球员也说不定。
3)停摆过程中,球队之间、球员与教练或训练师之间能否联络?
不能!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球队将被罚款100万美元。届时这项规定可能还将包含球员的经纪人。
4)球员从何时起将不再被支付薪水?
一般而言,NBA是每两周发一次薪水的,从11月15日至次年的5月1日。但有些球员的支付周期超过12个月。
因此,一些球员从今年7月1日起就拿不到薪水,而所有球员在11月15日之后都会被停发薪水。
5)停摆期间,NBA球员能否去海外打球?
其实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复杂。大卫-斯特恩表示,NBA球员在这段时间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毕竟,他不能阻止球员为了生计去赚钱,因为劳动法中没有这条规定。最重要的是,这完全不取决于斯特恩自己的看法。
首先,FIBA允许美国球员可以自由地与海外球队签约。但是不能忽略NBA合同的存在,因为无论停摆与否,这依然是一份合同。因此从表面上看,一名有合同在身的NBA球员不能与海外球队签约。反之,已经成为自由球员的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与任何海外球队签约。
然而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FIBA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禁止有合同在身的NBA球员就不能与海外球队签约,而且在短时间内不会做出改变。
我们不禁要问:“届时是否会造成大批NBA球员赴欧打球的狂潮?”
这个问题有待讨论,第一,欧洲球队没有那么多位置以满足400多位NBA球员;第二,在欧洲打球的薪水肯定不如NBA,而且不是少一点点儿。
6)如果停摆时间维持一整个赛季,那么2012年的NBA选秀大会怎么办?选秀次序如何来定?
如果下赛季被取消,而劳资双方在明年6月之前达成新的协议,那么选秀大会依然照旧。至于选秀次序,可能会比较特殊。
记得在2004-05赛季,NHL(美国冰球职业联盟)也遭遇过类似的窘境。最终,选秀次序由每支球队过去三个赛季出现在季后赛中的场次来决定,“状元签”则是要包含过去四个赛季。
或许NBA届时也可以效仿一下,毕竟这只是特殊时期。
7)如果停摆时间维持一整个赛季,那么明年夏天合同到期的球员怎么办?是照常合同到期?还是顺延到2012-13赛季?
不管怎样,合同到期就是合同到期。因此对于那些明年的自由球员(比如德怀特-霍华德)来说,他们在合同期内的任务可能已经结束了。
一般而来,心里不太有把握的球队会在今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交易来避免第二年白白失去那些自由球员,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这只说明两点:一、他们有信心留住队中的自由球员;二、他们相信劳资双方可以在下赛季结束之前解决争端。
总之,新的劳资协议距离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需要达成共识的问题太多太多。因此,现在问那些类似“尼克斯队是否会为小斯和安东尼的身边配备第三位巨星”、“魔术队是否应该交易霍华德”、“网队是否应该交易德隆”、“热火队是否应该补强一号位和五号位”之类的问题都为时尚早。
我们需要做的唯有等待,只是希望等待的时间不要太长罢了!
1)如果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湖人队与魔术队怎么办?
从之前联盟所实施的“软工资帽”来看,即便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也可以通过一些所谓的“特例”来对付。况且,很少有球队在某一个赛季是低于工资帽的。因此,球队老板们的初衷是彻底杜绝这一现象,并希望能把工资帽硬性规定在4500万美元。
如果2011-12赛季真的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那么很多球队都会遇到麻烦。举个例子:湖人队下赛季的工资总额已经超过了9100万美元,魔术队则是超过了7600万美元。
问题是:为了符合“硬工资帽”的规定,这些球队会削减掉一半的阵容吗?显然不太可能。
当然,4500万美元的工资帽只是一个提议,在谈判过程中,资方随即作出让步,比如说“硬工资帽”的规定不会改变,但球队可以拥有三年的缓冲期来适应。之后又出现了所谓的“灵活工资帽”,它的性质介于“硬工资帽”和“软工资帽”之间。
相信如果双方的谈判继续下去的话,资方对此还可能做出进一步的妥协。至少今后在工资帽这个问题上,球队不会对核心球员“开刀”。
2)如果实行“硬工资帽”的规定,联盟是否会给予球队特赦条款?它能否起效?
2005年,劳资协议中出现了一条所谓的“奢侈税特赦条款”,它允许球队可以裁掉一名球员,从而使他的工资被排除在奢侈税条款以外。这个条款之所以出台,是因为奢侈税体系在2005年进行了改革。
然而在今年,联盟希望得到改变的不仅仅是奢侈税体系,而是整个工资帽体系的变化。鉴于谈判的继续,这个变化对球队所带来的冲击不会亚于“硬工资帽”。
如果联盟真的下决心这个做,那么届时可能会出现一个相匹配的特赦条款,比如允许球队裁掉一名球员,他的工资不会被计入工资总额。不过前提是,这名球员仍然能得到全额的工资,举个例子:即使魔术队裁掉了阿里纳斯,他们依然将支付其未来三年价值6230万美元的薪水。
其实在资方提议的4500万工资帽规定中,就已经包含了这个条款。但只要当双方都同意之后,它才能被列入新的劳资协议中。在新的协议中,这个特赦条款能允许球队裁掉不止一名球员也说不定。
3)停摆过程中,球队之间、球员与教练或训练师之间能否联络?
不能!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球队将被罚款100万美元。届时这项规定可能还将包含球员的经纪人。
4)球员从何时起将不再被支付薪水?
一般而言,NBA是每两周发一次薪水的,从11月15日至次年的5月1日。但有些球员的支付周期超过12个月。
因此,一些球员从今年7月1日起就拿不到薪水,而所有球员在11月15日之后都会被停发薪水。
5)停摆期间,NBA球员能否去海外打球?
其实这个问题回答起来比较复杂。大卫-斯特恩表示,NBA球员在这段时间可以做任何他们想做的事情。毕竟,他不能阻止球员为了生计去赚钱,因为劳动法中没有这条规定。最重要的是,这完全不取决于斯特恩自己的看法。
首先,FIBA允许美国球员可以自由地与海外球队签约。但是不能忽略NBA合同的存在,因为无论停摆与否,这依然是一份合同。因此从表面上看,一名有合同在身的NBA球员不能与海外球队签约。反之,已经成为自由球员的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与任何海外球队签约。
然而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FIBA并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禁止有合同在身的NBA球员就不能与海外球队签约,而且在短时间内不会做出改变。
我们不禁要问:“届时是否会造成大批NBA球员赴欧打球的狂潮?”
这个问题有待讨论,第一,欧洲球队没有那么多位置以满足400多位NBA球员;第二,在欧洲打球的薪水肯定不如NBA,而且不是少一点点儿。
6)如果停摆时间维持一整个赛季,那么2012年的NBA选秀大会怎么办?选秀次序如何来定?
如果下赛季被取消,而劳资双方在明年6月之前达成新的协议,那么选秀大会依然照旧。至于选秀次序,可能会比较特殊。
记得在2004-05赛季,NHL(美国冰球职业联盟)也遭遇过类似的窘境。最终,选秀次序由每支球队过去三个赛季出现在季后赛中的场次来决定,“状元签”则是要包含过去四个赛季。
或许NBA届时也可以效仿一下,毕竟这只是特殊时期。
7)如果停摆时间维持一整个赛季,那么明年夏天合同到期的球员怎么办?是照常合同到期?还是顺延到2012-13赛季?
不管怎样,合同到期就是合同到期。因此对于那些明年的自由球员(比如德怀特-霍华德)来说,他们在合同期内的任务可能已经结束了。
一般而来,心里不太有把握的球队会在今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交易来避免第二年白白失去那些自由球员,但是这样的情况并没有发生。这只说明两点:一、他们有信心留住队中的自由球员;二、他们相信劳资双方可以在下赛季结束之前解决争端。
总之,新的劳资协议距离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距离,需要达成共识的问题太多太多。因此,现在问那些类似“尼克斯队是否会为小斯和安东尼的身边配备第三位巨星”、“魔术队是否应该交易霍华德”、“网队是否应该交易德隆”、“热火队是否应该补强一号位和五号位”之类的问题都为时尚早。
我们需要做的唯有等待,只是希望等待的时间不要太长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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